住建厅发布新版《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自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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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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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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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测算人工工资指导价应统一按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人工工资指导价是指直接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职工的工资,其主要构成如下:
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上述构成中不包含社会保障费和公积金中企业应为职工缴纳部分。
七、本通知从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各市应认真拟定措施,尽快实施到位,安排专人负责人工工资指导价的测报工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12日